空气净化器市场升温 行业标准尚待完善
更新时间: 2018-11-30 ?点击:1890
空气净化器市场升温 行业标准尚待完善
近日来全国各地大雾锁城让前段时间不温不火的空气净化器市场急剧升温。在市场上在各品牌宣传中,除PM2.5入肺颗粒物、除异味、除甲醛……多数产品不仅一专多能,其强大的功能也仿佛可以让污染去除率接近100%.然而专家告诉记者,由于室内空气污染都是持续释放的,用空气净化器不可能一劳永逸,而且由于标准还不完善,一些产品并非出自可靠的检测方法,有夸大宣传之嫌。
去除污染技术五花八门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空气净化器,出现了100多页的搜索结果,不同品牌、不同功效的产品异常丰富,价格也相差悬殊,便宜的十几元,贵的数千元。而在家电卖场,有些产品售价甚至近万元。
淘宝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交易量足以显示店家的生意兴隆。聚划算售价仅为128元的“摩瑞尔除甲醛去味杀菌家用氧吧空气清新器”最近成交量高达755笔。在大中北京中塔店,一位促销员告诉记者,以前售价数千元的空气净化器一周也不见得能卖掉一台,偶尔有来咨询的也主要考察产品去甲醛、去苯胺等化学污染的能力,但现在不仅经常有消费者前来咨询,产品销量也不断上升,而且消费者也越来越关注产品去除PM2.5等颗粒物的能力。
净化器租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产品打出的招牌有“过滤二手烟”、“释放1000万负离子”、“分解甲醛/苯胺”、“杀菌除味”等等,而目前卖家最为热衷的一个宣传口号就是“去除PM2.5”。细读这些产品的说明,常用的空气净化技术有负离子、净离子群、静电除尘、HEPA高效过滤等,一种声称采用了流光能技术的产品,其宣传页面上介绍说:“这是一种能在三维空间里产生大量高速电子的等离子放电技术。高速电子具有强大的氧化分解能力,可以迅速分解包括细菌、病毒、甲醛以及过敏原等在内的多种有害物质。”
在某款产品的宣传网页上,生动的画面旁标注着“每天30分钟异味没有了”、“每天两小时轻松除甲醛”等字样。而在北京西三环一家电卖场里,针对一款宣称采用专业的四重过滤系统、全自动智能颗粒传感器、双重智能空气传感器,能过滤甲醛96%、过滤苯96.5%、过滤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94.5%的产品。促销员告诉记者:“买这台空气净化器往卧室一摆,几天后就可以入住了。”
去除污染不能一劳永逸,杭州空气净化器租赁中心工程师说,室内空气污染有多种,并且都是持续释放的,因此不可能开机一段时间后就完全解决问题。同时,虽然技术进步让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有些净化技术还不够完善,其功效究竟如何仍然存在争议,还有一些技术甚至可能带来其他问题。“比如,业界一直对于有些产品产生的负离子存在争议。”戴自祝举例说,负离子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目前在学术上尚存争议。海边、森林等地虽然负离子含量高,但那都是天然生成的,而人造负离子是否具有相同的功效,目前还没有科学论证。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标准是每立方厘米含有1000个以上负离子才对人体有益,但人造负离子的浓度衰减非常快,距离发生器2.5米以上,负离子的浓度就降到5%以下。
再比如目前企业普遍采用的HEPA高效过滤材料,的确具有过滤PM2.5极小颗粒物的能力,同时由于病菌是附着在粉尘上的,因此也具有一定的除菌功能。但是,病菌只是被截留下来,并没有被杀死,在密闭潮湿的空间里反而更容易繁殖,并有可能再次散播在空气中。为了消灭细菌,有些企业采用了等离子放电技术,该技术通过将空气中的水分解成带负电的离子,与污染物发生氧化作用,从而达到去除污染的作用。但是,这个技术会释放臭氧,而臭氧对人体粘膜会产生刺激作用,控制不好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另一方面,臭氧也是一种强氧化剂,对电器产品中的橡胶、塑料均会产生不良影响,天长日久就埋下了安全隐患。还有些产品采用紫外线灯杀菌,但是在医院进行紫外线灯杀菌时,人是必须离开的。
据了解,国家标准中要求空气净化器释放的臭氧浓度不大于亿分之五,产品此项目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2011年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上海生产、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发现,20款被检产品,有两款臭氧浓度百分比项目上不合格,被判定质量问题严重。
多项标准难为产品划界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室内空气品质检测室主任邓高峰对记者坦言:“目前针对空气净化产品的标准有6项之多,但是真正能够对行业和市场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的却还没有。”
据介绍,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推荐性国家标准GB18801-2002《空气净化器》直接从美国标准翻译引用。由于美国当地污染物主要为可吸入颗粒物,如粉尘、花粉和香烟烟雾等,而较少有化学污染,因此该标准对化学污染物的去除功能未进行限定。2008年标准修订时,增加了对化学污染物净化的要求,但是由于欧美标准中都没有此项标准限值和检测方法,而我国又缺少相关的数据,因此出台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直接引用测试条件在单位转换时又存在失误,造成在我国目前仅有很少量机构能够进行达到标准要求的检测。同时,标准增加了净化效能的要求,这一指标是洁净空气量与功率的比值,消费者难以理解,企业也就没有进行检测和标注的热情。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标准执行难。
此外,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在检测中只要求检测空气净化器1小时甚至更短时间内的净化效果,而有些产品,净化材料连续运行后的衰减率高达20%-30%,这样的产品即使在检测中是合格的,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无异于买了一个摆设。
在杭州净化器租赁使用的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均标注了对污染物的净化效率,有些还展示了检测报告,但是这些报告中大多仅仅是最终的检测指标,而很少会明确实验条件。邓高峰指出,国家标准要求测试要在30立方米的实验舱内进行,而且实验舱的泄漏率不得大于0.05,但是有些产品的检测是在1立方米的玻璃舱中进行,泄漏率也不得而知,这样的监测数据对于消费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这样的产品,由于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可能在市场上卖得很好。“即使是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测,其数据也仅仅是在实验条件下得出的。”戴自祝指出,实验室条件与消费者的实际使用情况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在实际使用中不大可能达到如此高的净化效能。
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徐东生指出,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有自身的程序和周期性,对于空气净化器这样属于起步阶段的产品,产品发展速度一般会快于标准制定步伐,我国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标准适当进行调整。
另据邓高峰透露,该中心正在组织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统一检测,所得的数据将作为标准修订的技术参考。